马来西亚正逐步成为东南亚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也正在成为提供金融服务、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及物流服务的区域中心。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马来西亚一直是主要的石油、天然气和棕油出口国,被许多国际投资者视为投资的一个具有优势的选择。
投资选择目的地,优先要考量的维度之一便是当地的税收政策。
马来西亚现行的主要税种有:所得税、房地产盈利税、进出税、出口税、销售及服务税、印花税等。
近年来,为鼓励特定产业发展,马来西亚政府针对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际贸易等领域都出台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马来西亚的主要税种以及制造业、贸易业这两大投资热门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展开介绍。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1、企业所得税
当其他国家大幅削减企业税税率时,马来西亚仍维持24%的所得税税率。2019年,马来西亚出台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该政策,150000令吉(约23.34万人民币)以内的应税收入按15%征税,150001至600000(约93.38万人民币)令吉的应税收入将按17%征税,超过600000令吉的应税收入将按照24%征收。
企业所得税是最终税项,针对公司分配股东不需要支付任何税款。
2、个人所得税
不管是马来西亚公民或外国人,只要一年内居住在马来西亚超过182天并拥有收入,就有报税的义务。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率为1%-30%,5000令吉(约7781.5人民币)以内的税率为0,超过200万令吉(约311.26万人民币)部分的税率为30%。
外国公民的税率固定为30%。
3、房地产盈利税
房地产盈利税适用于在马来西亚出售土地和任何产权、选择权或其他与土地相关的权利。包括出售不动产公司股份的利得。
房地产盈利税税率如下:
· 若在购置后3年内出售,税率30%;
· 若在购置后第4年及第5年出售,税率分别为20%和15%;
· 若在购置后第6年或之后出售,税率5%。
4、进口税
大多数进口货物需缴纳进口税,税率分从价税率和从量税率。
近几年马来西亚已取消了多种原料、机械与零部件的进口税。马来西亚是东盟国家,与其他东盟国家订立有 ASEAN Trade in Goods Agreement (ATIGA),根据该协定,2010年1月1日起,东盟国家之间99%产品的贸易免征关税(进口税)。
5、出口税
马来西亚对包括原油、原木、锯材和原棕油等在内的资源性产品出口征收出口税。从价征收的出口税的税率范围为0至20%。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和 ASEAN FTA 合作伙伴五国(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签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此,在出口销售关税税额上的差异,主要取决于产品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在马来西亚本地生产。例如,如果某个马来西亚公司制造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来自中国,只要满足产品中的40%增值部分属于在马来西亚本地生产,可以被认定为是马来西亚原产地产品,不会被加征出口税(即出口至欧洲国家的出口税等)。
6、销售及服务税
销售税、服务税是2个不同的税种。
2018年9月1日,马来西亚取消实行的消费税(GST),恢复原所征收的销售税和服务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的销售税是对所有在马来西亚制造并在本地销售、自己使用或处置的产品和进口(除可免税商品外)商品征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税率是5%或10%,同时石油行业的销售税给予特殊税率,还有部分免税货物。
二、制造业、贸易行业税收优惠
马来西亚政府针对不同行业出台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
鉴于中国企业较多是前往马来西亚开设工厂、投资制造业或是从事贸易行业,下文针对制造业和贸易类企业目前最要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介绍。
1、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赋税留抵
如果生产制造的产品属于1986年投资促进法案下具备适用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资格的活动/产品列表项目,则有两种赋税优惠可供企业选择,一是新兴工业地位(PS),二是投资赋税留抵(ITA)。
新兴工业(PS)地位:可享有5年(PS期间)的70%公司税减免,例如公司5年内只须缴纳30%*24%的公司税。在 PS 期间发生的但未抵减的免税额可以结转,抵减公司 PS 期间之后的收入。PS 期间发生的累积损失可以结转至 PS 期间后连续7年公司收入的抵扣。PS申请应通过 InvestMalaysia 门户 MIDA online 提交。
投资赋税留抵(ITA):合格资本支出(工厂、厂房、机器或其他设备)可享有在该支出发生之年时5年内60%投资赋税留抵。每个评估年,公司可在应税所得额的70%的范围内使用该60%留抵额度,另外30%应按照公司正常税率纳税。未使用的额度可以结转至其后年度使用,直至使用完毕。
新兴工业(PS)地位和投资赋税留抵(ITA)二者中仅可选择其一。
2、国际贸易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际贸易公司要在马来西亚享受税收优惠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公司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同时应在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局(MATRADE)注册;
(2)公司由马来西亚人持有60%以上的股权;
(3)公司的年销售额应超过1000万令吉;
(4)公司年销售总额的20%以上,应是非商品交易;
(5)公司应该利用本地的金融、保险和运输服务。
满足以上条件的公司可以享受相当于增加出口价值20%的免税额,可以在5年内抵消法定收入的70%。
同时,国际贸易公司还享受区域中心优惠政策:只要满足在马来西亚成立、注册并在马来西亚从事区域和国际业务的公司,在5年内可以享有0%、5%或10%这3级公司税率。
此为,还有一些经营特别业务的公司,例如在马来西亚通过网络进行岸外交易,经过政府批准的岸外贸易公司,使用马来西亚的网站进行岸外销售产品,且该公司是由非马来西亚居民经营的,在5年内可以享受免税。